市區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企業、駕駛員:
為保障市區春節期間城市交通運力和正常營運秩序,充分調動出租車駕駛員的積極性,更好地滿足節假日期間市民交通出行需求,按照國家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有關指導意見精神,根據《關于調整宣城市區巡游出租車運價及改革定價機制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145 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春節國家法定假日調整安排,經研究,現就調整春節期間市區巡游出租車臨時加價時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臨時加價時間及收費標準。因春節期間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調整,春節期間市區巡游出租車臨時加價時間同步調整為 2024 年 2 月 10 日(正月初一)零時至 2 月 17 日(正月初八)二十四時(共 8 天)。今后,市區巡游出租汽車春節期間實行臨時加價的執行時間調整為“國家公布的春節放假調休日期”,臨時加價收費標準保持3元/車次不變。
二、按要求張貼加價標貼。各公司領取加價標貼后及時向駕駛員發放,并督促所有車輛張貼到位。加價標貼每車2張,請駕駛員于前排后排分別張貼。
三、備齊發票,耐心解釋。各巡游出租車公司和個體巡游出租車經營者需備齊發票,主動給付;同時做好春節臨時加價政策宣傳工作,巡游出租車經營者及駕駛員需向乘客耐心做好解釋說明,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規范營運,誠信經營。巡游出租車經營者和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運營管理規定,主動出具發票,增強服務意識,維護行業信譽,做到不私自漲價、不拒載、不違規拼客、不故意繞道行駛。
宣城市交通運輸局
宣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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